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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近年來祝融肆虐,從八十年一月六日台北市天龍三溫暖火警至八十四年二月十五日台中市衛爾康西餐廳火警造成六十七人死亡,十一人受傷,最近台中市又相繼於八十五年二月十七日發夏威夷三溫暖火警十七人死亡,八十五年二月二十七日民族路民生大樓復發生十三死二十傷之火警慘劇,公共安全已成為大眾最關心的焦點,政府為了排除危害,對民眾出入、出入頻繁、高危險性之公共場所,均全面加強執行公共安全聯合檢查,但公共安全依然是現代民眾揮之不去之夢魘,其主要原因是防火教育未深植民眾心中,導致危機意識未普遍建立,除了民眾對消防常識缺乏外,一般民眾均認為自己不會那麼倒楣碰到火警,所以除了政府的樍極作為加強防火宣導及員工組訓外,民眾更應注意出入公共場所之安全,如此方能使火災減至最低,而確保生命財產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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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造成公共場所重大傷亡原因
公共場所出入群眾甚多,因此一旦發生火災,將會造成不可收拾的後果,如下列所舉較具代表性之火災案例,均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一、八十一年五月十一日台北縣中和市自強保齡球館火災,造成十九人死亡。
二、八十二年一月十九日台北市論情西餐廳火災,造成三十三人死亡,二十一人受傷。
三、八十二年五月十二日台北市卡爾登理容院火災,造成二十二人死亡,六人受傷。
四、八十三年十月二十五日台北市巨星鑽KTV火災,造成十三人死亡,一人受傷。
五、八十四年十月三十一日嘉義市嘉年華大樓火災,造成十一人死亡,八人受傷。
是近年來幾場較令人矚目且記憶猶新之公共場所火災,加上前述台中市衛爾康西餐廳、夏威夷三溫暖、民生大樓之火警更是怵目驚心,而由各次公共場所火災造成重大傷亡之原因,歸納如下:
一、單一出口:即公共場所僅有一個出入口,此類場所一旦於出入口發生火災或遭人縱火即無法逃生。
二、安全門上鎖:當火災發生時,如安全門遭上鎖則會導致民眾逃生無門。
三、安全梯道遭阻塞、封閉及頂樓加蓋:若安全梯道被阻塞、封閉,或頂樓被加蓋違建時,則如同一道死路。
四、招牌封閉窗戶:本身為易燃材料且設置位置均影響逃生及救災,如台北市巨星鑽KTV、台中市夏威夷三溫暖火警即是因招牌起火燃燒導致之慘劇。
五、窗戶設置鐵窗阻礙逃生:導致逃生及救災之困難。
六、內部使用易燃材料裝璜:公共場所以易燃之三合板、木料、塑膠隔音板及地毯等材料,也因此造成火勢漫延迅速及產劇毒濃煙,而導致受困民眾嚴重傷亡。
七、缺乏消防設備或設備維修不當:缺乏消防設備或設備維修不當時,無法及時告知員工及消費者已發生火災,延誤逃生時機,而標示設備及逃生設備之缺乏,更使身陷火場者無法逃生。
八、未能及時搶救或滅火失敗:因員工訓練不足,於火災發生時未做適當處置或不知如何使用滅火設備,以致無法滅火或操作不當,使火勢擴大延燒。
九、未引導逃生:現場員工無引導消費者而自行逃生。
十、延誤報警:於火災發生時不報警處理,待火勢擴大再報一一九前來處理時,火勢已不可收拾。
十一、民眾與消費者缺乏避難逃生觀念:此一原因為火災發生時,縱使場所內有充足的消防設備,民眾不知如何使用或驚慌失措時,亦無法達到設備預期之功效,而這也是公共場所火災造成嚴重傷亡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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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共場所安全與否之判斷
造成公共場所重大災害的因素已如前所述:而管理不善與訓練不足為造成火災重大傷亡的主要因素,該等因素均為業者所為,然公共場所之安全除了業者應予負責之外,消費者更須明確認知,進入公共場所應先觀察左列事項,以保自身安全:
一、先看其是否有二個不同方向之逃生避難出口:如僅有一出入口,發生火警將會逃生無門,如有二個出口,則可反方向逃生。
二、檢視其安全門是否保持正常使用狀態:安全門上方之出口標示燈是否保持明亮,因為安全門平時要保持常閉,如此發生火災時,才能將火、煙、熱氣阻隔於起火樓層,不至於擴大波及其他樓層,確保民眾可從安全門梯順利逃生,而安全門與一般門最大差異為安全門上方有出口標示燈,而且要二十四小時保持常亮狀態,俾使發生火警時,可以指引民眾逃生出口的位置。
三、觀察消防安全設備位置:如滅火器、緩降機、室內消防栓等設在那裹?是否可以使用?發生火警時,如何使用?
四、察看房間、樓梯、通道是否配置照明燈:萬一發生火警時,管理人錯失廣播逃生及搶救初期火災之時機,勢將造成人命傷亡,沒有照明燈更無法於黑暗中逃生。
五、內速裝修是否為易燃材料:由於營業時間至深夜,且多屬飲酒作樂場所,為避免擾及其他住戶安寧,外牆以隔板封死、外罩鐵窗,如果通道起火,廂房內人員無法逃生亦為危險場所。
六、營業場所是否停放機車:如其營業場所出入口停放機車,應注意是否可能遭致縱火?縱火後如何逃生?
七、其他:如單一出口的地下室、樓梯通道阻塞等,均是危險的場所,而這些判斷的方式,不須要有高深的學問、專業的素養,只要多用點心,即可對自己身處之場所做出一個判斷,並決定是否繼續逗留,即可保障自己生命財產的安全。
進入公共場所建議事項:
一、不要坐電梯,儘量走樓梯上去,以備緊急時,可清楚樓梯方位及順利逃生。
二、坐定位置後,花一、二分鐘,想想萬一起火時怎麼辦?一旦成災,可不假思索,立即採取避難逃生行動,爭取時效,火場中常見事起突然、驚慌失措,致無逃生行為能力之罹難者,足供惕戒。
三、儘可能在低層消費,最好是在地面層。
四、倘事出突然,應有立即危機感,不可拖延致貽誤逃生時機,論情西餐廳起火時,二樓消費者仍在觀望,期待員工應可控制火勢,誰料瞬間火勢席捲,一團慌亂,臨逃生窗者怕冒然跳下受傷,遲疑不前,後面人群又擠不到前面逃生,終因欠缺危機意識,而多添了無數冤魂(三十三死二十一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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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消費者與業者應有之認識
一、消費者部分: 回顧近年來的重大火災案,消費者的情緒反應多是由震驚轉而氣憤,進而責成各界應負起公共安全的責任。但是很少人能積極地藉著這份危機意識督促自己去習得處理危機的能力。其實站在消費者的立場,除了責成各相關單位外,以下幾件事情是真正掌握在自己手中且能輕易做到的:
(一)拒絕至違規營業之餐館、電影院、KTV、MTV、夜總會等場所消費,在政府相關單位取締同時,消費大眾除考慮舒適、經濟等因素外,也須顧及該場所是否合法、消防設備及逃生通道是否安全。
(二)赴宴入席前,或至各公共場所休閒消費時,養成觀察逃生通道及消防設備之習慣,並儘量選擇靠近容易逃生之座位。一旦選好消費之席位,必須確認自己可以閉著眼晴摸索至絕對安全的空間,且要有相反方向、兩條以上的逃生路線供緊急時選用。
二、業者部分: 為營造良好避難逃生環境,加強營業場所安全,業者應從下列各方面著手:
(一)在縮短發現火災方面:
1.消費者開始消費前,業主應有一段該消費場 所之避難逃生須知(包括:逃生通道、逃生 要領、出入口方向、火警時的處理措施等) 錄影帶的放映,並於大廳、走道、包廂內, 設置一份緊急逃生路線圖。
2.在火警的通知上,以緊急廣播和人員之通知 為主,緊急廣播時應可立即強迫插入任何消 費包廂及大廳(等候消費室應亦為廣播涵蓋 範圍)。
3.出入口在營業時間應設專人看守,提早發現 縱火,或其他方式之起火(如廣告物起火) ,並備妥滅火器以應不時之需。
4.規範員工於火災時之處置反應及通報流程。
5.自行滅火之同時,亦應有人立即報案「一一 九」及引導民眾順利逃生。
(二)在減少避難行動所需時間方面:
1.樓梯應保持通暢,不可堆放雜物,造成避難 之障礙。
2.保持兩方向避難。
3.保持緊急進口通暢,並有明顯標示。
4.照明設備應足夠。
5.訓練員工逃生常識,每一員工都能作避難誘 導,而不是僅管自己逃生,或將消費者帶至 緩降機處,造成擁擠而無法順利逃生。
6.員工應熟悉每一出入口之位置。
7.原則上以樓梯為逃生路徑,萬不得已方使用 緩降機。
8.緩降機應加以固定,並有明顯標示及使用方 法圖解,避免木板裝潢遮蔽。
9.避難路徑應力求直接,避免曲折。
10.廣告看板不可封閉緊急進口。
11.若有破壞原有防火區劃,應立即予以恢復。
12.製作逃生計畫。
(三)在避免避難者無法自力逃生之環境出現方面:
1.避免修改原有樓梯,而破壞防火區劃。
2.樓梯應單純使用,儘量避免裝潢。
3.訓練員工初期滅火能力,並減少縱火的可能 性。
4.建議增裝設自動撒水設備。
5.減少使用易燃材料。
6.廚房區劃的完整規劃,廚房門為木門者,應 立即更換成防火門。
(四)其他方面:
1.儘量避免員工之流失:因為不管在對公共場 所本身硬體的了解和避難安全所應擔任的角 色,都將有一段危險空窗期的風險必須負擔 。
2.加強夜間留守人力之運用。
3.和消防隊保持連繫,隨時改善危險狀況。
4.可委託安全管理公司,進行防災避難上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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