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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

建築技術規則
 
1. 中華民國三十四年二月二十六日內政部訂定公布全文計分五編二百七十四條。
2. 中華民國六十三年二月十五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五七三六九三號令修正公布全文計分四編七百九十六條。
3. 中華民國六十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六○三五二號令修正公布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百四十條、第一百四十一條。
4. 中華民國六十四年八月五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六四二七八八號令修正公布總則編第一條至第四條;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條第七款、第八款、第十五款、第十六款、第二十八款、第二十九款、第二條、第八條、第十四條至第十六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六條、第四十二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六十六條、第七十六條、第八十三條、第八十八條至第九十一條、第九十五條至第九十七條、第一百條至第一百零二條、第一百零四條、第一百十三條、第一百十四條、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一百四十四條、建築構造編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三百七十四條、第四百十四條第一款、第三款、第四百十八條、第四百七十五條之一、建築設備編第八條附圖、第十一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一條第四款、第三十五條第十一款、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四款、第四十八條第一款;增訂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三條之一、第三條之二、建築構造編第一百三十條之一(原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十三條)、建築設備編第一條之一、第四十七條第三款第一目、第四十九條第五款、第三十三條第六款、第八章電話設備第一百三十六條至第一百四十四條;並刪除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三條、第十一條至第十三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一百零三條。
5. 中華民國六十五年一月十六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六五九二一三號令修正公布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百四十條。
6. 中華民國六十五年四月二十二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六七三五一四號令修正公布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二十六條。
7. 中華民國六十五年六月一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六九一一三六號令修正公布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五十九條。
8. 中華民國六十五年六月二十四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六九一五三○號令修正公布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增訂第二十四條之一。
9. 中華民國六十六年二月二十五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七三一一六五號令修正公布建築設備編第一百十二條、第一百十三條、第一百十四條、第一百十五條、第一百十七條;增訂建築設備編第一百零九條之一;並自同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10. 中華民國六十七年一月十四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七七九三六號令修正公布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百十三條、第一百十四條;增訂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十六條之一。
11. 中華民國六十九年四月十八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三八○號令修正公布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百四十條。
12. 中華民國七十一年六月十五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九一一二三號令修正公布總則編第二條、第三條、第五條至第七條、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之一、第三條之二、第七條、第八條、第十四條至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三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五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第七十三條、第七十五條、第七十六條、第七十九條、第八十六條、第八十九條至第九十一條、第九十三條、第九十六條、第九十七條、第九十八條、第一百條、第一百零二條、第一百零六條、第一百零八條、第一百十條、第一百十四條至第一百十八條、第一百二十一條至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百二十六條至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百三十條、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百四十四條、建築構造編第四十二條至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至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五條;增訂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二條之一、第三十條之一、第一百十條之一、第一百十條之二、第一百二十四條之一、建築構造編第四十四條之一、第四十九條之一;刪除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十六條之一、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二十條、第五十八條、第六十七條、第一百十一條、第一百十二條、建築構造編第四十七條、第五十條、第五十四條;並自七十一年七月十五日起施行。
13. 中華民國七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二○四四一二號令修正公布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五十九條。
14. 中華民國七十三年九月二十二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二五六五四四號令修正公布增訂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九章容積管制,第一百六十條至第一百六十六條;並刪除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三十條。
15. 中華民國七十七年一月二十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五五七七六九號令修正公布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五十九條;增訂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五十九條之一、第五十九條之二。
16. 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十二月十二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六五○七五六號令修正公布增訂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十章公共建築物殘障者使用設施,第一百六十七條至第一百七十七條。
17. 中華民國七十八年五月五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六九一七○一號令修正公布建築構造編第四十四條。
18. 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六月十六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六九八四六一號令修正公布增訂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十一章地下建築物,第一百七十八條至第二百二十六條。
19. 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十一月十三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七四五五四一號令修正公布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百四十條至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百四十四條;並刪除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百四十三條。
20.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三月一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八二七二一三三號令修正公布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五十九條、第五十九條之一、第五十九條之二、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第一百三十六條、第一百三十九條、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百六十一條及第一百六十二條。
21.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四月十二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八七二二二六號令修正公布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百十七條。
22. 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十月二十八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八三八八五二六號令修正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八十三條;增訂第一百六十四條之一、第十二章高層建築物。
23.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三月二十七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八四七二三三九號令增訂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四十五條之一、第四十五條之二、第四十五條之三、第一百九十四條之一;修訂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百八十九條、第一百九十四條。
24.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四月十二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八四七二三八四號令修正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八十六條、第八十八條、第九十二條。
25.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十一月十五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八四八○五九九號令修正建築構造編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百七十六條、第一百八十一條、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百零三條、第二百零四條、第二百零六條、第二百零七條、第二百二十一條;並增訂建築構造編第一百七十一條之一;刪除建築構造編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百七十七條至第一百八十條、第一百八十二條、第一百八十四條至第一百八十七條、第一百八十九條至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一百九十八條至第二百零二條、第二百零五條、第二百零八條至第二百二十條、第二百二十二條至第二百三十四條。
26.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四月十七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八五七二四二二號令修正公布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九十二條及第九十五條。
27.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六月廿六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八五七二八四八號令修正公布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卅條之一;內政部台內營字第八五七五四五五號令修正公布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卅六條、第一百卅九條、第一百六十二條及「建築設備編」第一百零二條條文;內政部台內營字第八五七二八五○號令增訂公布「實施都市計畫地區建築基地綜合設計鼓勵辦法」全文計分十五條;另內政部台內營字第八五七二八五○號令廢止「未實施容積管制地區綜合設計鼓勵辦法」。
28.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一月廿七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八五八二○七七號令修正公布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十章公共建築物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第一百六十七條至第一百七十七條、建築設備編第三十七條;增訂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
29.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四月九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八六七二五○七號令增訂總則編第三條之一、第五條之一;修正公布總則編第四條、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六十九條、第九十二條、第九十六條、第九十九條、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百二十七條;刪除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百二十五條。
30.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一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八六七二六一五號令修正公布建築構造編第一章第五節耐震設計。
31.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八月十八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八六七三四六二號令修正公布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四十五條之二、第四十五條之四(原第四十五條之一);增訂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四十五條之一、第四十五條之五至第四十五條之七;刪除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四十五條之三。
32.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五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八六八一九八八號令修正公布建築設備編第八章電信設備第一百三十六條至第一百四十四條。
33.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八六九○一六五號令增訂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十三章山坡地建築第二百六十條至第二百六十八條。
34.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七月二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八七七二一七九號令修正公布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建築設備編第二十九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九條;增訂建築設備編第四十條之一;刪除建築設備編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並自八十八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35.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九月廿四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八七七二八四五號令修正公布建築構造編第二百三十五條、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三十八條至第二百四十四條、第二百五十八條、第二百五十九條、第二百六十八條、第二百六十九條、第二百八十七條、第二百九十六條、增訂建築構造編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至二、第二百四十四條之一至二、第二百五十八條之一至二、第二百六十八條之一、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至三、第二百九十六條之一;刪除建築構造編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二百四十五條至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二百六十條至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二百七十條至第二百八十六條、第二百八十八條至第二百九十五條、第二百九十七條至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五章第六節塑性設計;並自八十八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36.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八八七三二八五號令修正公布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二百六十二條條文;並自八十九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37.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廿九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八八七三七一二號令修正公布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第四條、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八條、第二十四條之一、第二十五條、第五十九條之二、第六十三條、第二百三十一條、第二百五十四條、第二百六十七條、建築構造編第七條;並自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38.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四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八九八三九五六號令修正公布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七十六條、第二百五十九條、第二百六十三條;並自九十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39.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八月七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八九八四二二二號令修正公布建築構造編第三百六十條、第四百零九條及第四百十條;並自八十九年八月七日起施行。
40.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廿二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八九八五三八七號令修正公布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第三條之二條文;並自九十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41. 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六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九○八三八八二號令修正公布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百八十一條;並自九十年七月一日施行。
42. 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二十五日內政部台九十內營字第九○八五四九四號令修正公布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第三條、第四條、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七十八條、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百六十八條、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一百七十四條至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百七十七條、建築構造編第五十七條至第一百三十一條;增訂建築構造編第五十六條之一至二、第六十五條之一、第七十八條之一、第八十八條之一、第一百零五條之一、第一百二十一條之一至四、第一百二十七條之一、第一百三十條之一至二、第一百三十一條之一;刪除建築構造編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七條至第六十八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四條至第七十六條、第七十九條至第八十五條、第八十七條至第八十八條、第九十一條至第九十五條、第九十八條至第九十九條、第一百零一條至第一百零四條、第一百零六條至第一百二十條、第一百二十五條至第一百二十七條、第一百二十八條至第一百二十九條;並自九十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43.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廿八日內政部台九十內營字第九○六七八三九號令修正公布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條、第九十八條、第一百四十一條條文;並自九十一年元月一日施行。
44. 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卅一日內政部台九十內營字第九○六七八七七號令增訂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八十九條之一條文;並自九十一年元月一日起施行。
45.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廿七日台內營字第○九一○○八三八二○號令修正發布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二百六十二條;並自九十一年七月一日施行。
46.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二日內政部台內營字○九一○○八四○○○號令修正發布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五十九條、建築設備編第七十九條之一條文;並自九十一年七月一日施行。
47.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二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九一○○八四二二二號令修正發布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部分條文;並自九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48.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三十日內政部台內營字○九一○○八五一六○號令修正發布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條、建築設備編第一之一條條文;並自九十一年七月三十日施行。
49.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十六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九一○○八五三三八號令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部分條文;並自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50.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十六日內政部台內營字○九一○○八六二六一號令修正發布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二百三十三條條文;並自九十一年九月十六日施行。
51.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二十日內政部台內營字○九二○○八五一五四號令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部分條文,並自九十二年三月二十日施行。
52.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七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九二○○八七八九五號令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百三十四條之一條文;並自九十三年一月一日施行。
53.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十九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九二○○八八一六九號令修正「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第三條、第三條之二、三、四條文、「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部分條文;並自九十三年一月一日施行。
54.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十四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九二○○八九三四○號令修正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條、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二百二十九條、第二百三十三條、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百四十四條條文;並自九十二年十月十四日施行。
55.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0920091103號令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部分條文;並自九十三年一月一日施行。
56.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十六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0920091124號令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二百四十條及建築構造編增訂第七章「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第八章冷軋型鋼構造;並自九十三年七月一日施行。
57.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五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0930081908號令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部分條文;並自九十三年二月五日施行。
58.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四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0930082466號令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二百六十八條條文;並自九十三年三月四日施行。
59.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十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0930082367號令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條、第六十條、第一百零七條及第一百十條補充圖例,原圖例圖1-3-(1)、圖1-3-(2)、圖1-3-(3)、圖1-3-(4)、圖1-3-(5)、圖1-3-(6)、圖1-3-(7)、圖1-6-(1)、圖1-6-(2)、圖1-10-(1)、圖1-10-(2)、圖1-12-(1)、圖1-12-(2)、圖1-15-(1)、圖1-15-(2)、圖1-15-(3)、圖1-32、圖1-35-(1)、圖1-35-(2)、圖60、圖107-(1)、圖107-(2)、圖110-(1)、圖110-(2)、圖110-(3)、圖110-(4)、圖110-(5)及圖110-(6)停止適用。
60.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十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0930082325號令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條、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二百六十七條及第二百八十九條條文,刪除第四十五條之一、第四十五條之二、第四十五條之四至第四十五條之八、第一百三十四條之一及第二百三十一條條文,增訂第十七章綠建築;施行日期另定之。(93.3.10台內營字第0930082609號令,第一條、第四十五條之一、第四十五條之二、第四十五條之四至第四十五條之八、第一百三十四條之一、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二百三十一條、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二百八十九條、第二百九十八條第一款至第三款、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款至第八款、第三百條第三款、第三百零二條至第三百十五條,自九十四年一月一日施行。)
61.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二十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0930086448號令增訂「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條補充圖例,並自九十四年一月一日生效。
62.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十四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0930087306號令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部分條文,並自九十四年七月一日施行。
63.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二十一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0940081046號令修正「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第三條之二、建築設計施工編部分條文。總則編第三條之二、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百三十條及同編第一百六十六條之一,自九十四年一月二十一日施行,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八十七條、第八十八條、第九十五條至第九十七條、第一百六十二條及第一百七十條,自九十四年七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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